詳細信息Information
2013-08-19文匯報
東方網8月19日消息:前不久,線上零售巨頭亞馬遜用低價打壓實體書店的做法遭到了法國文化部長的指責。自進入網絡時代以來,面對著數字化產業(yè)的洶涌之勢,向來保護傳統(tǒng)的法國人不禁開始擔憂數字化浪潮可能對傳統(tǒng)文化造成的沖擊。該如何升級傳統(tǒng)文化產品、如何包裝數字產品,防止網絡巨頭對文化的單一壟斷?法國人決定,重新調整“文化例外”政策以應對數字化時代的沖擊。
“文化產品不能完全屈從于商業(yè),貿易自由化不適用于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法國于1993年在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談判中正式提出“文化例外”的概念,呼吁在自由貿易的同時遵循文化例外原則,主張政府介入文化管理,保障各國公民持續(xù)享有豐富文化生活的權利。在當時的全球背景下,法國人出臺該項政策,是為了防止英美文化、尤其是好萊塢文化的強力滲透,保護本國的語言文化。如今,“文化例外”政策已開始對互聯網文化的影響“宣戰(zhàn)”。
5月13日,法國《文化例外2號法》協調行動政策建議報告出爐。報告指出了網絡和視頻點播服務對藝術文化創(chuàng)作的威脅,要求保障創(chuàng)作者的利益和資助創(chuàng)作。將打擊網絡非法下載行為轉向重點打擊營利性盜版行為。此外,建議中還提出將對一切可聯網媒介,包括手機、平板電腦、閱讀器、游戲機等征稅。
法國,向來是歐盟內對蘋果、谷歌、亞馬遜等電子公司“不滿”最多的國家。奧朗德政府打算對智能手機等各類聯網電子設備征收最高為其售價4%的稅,籌得的稅款將用于補貼法國的影視、音樂和文化行業(yè),保護文化產品的版權。除此之外,法國政府還打算通過納稅,給文化產業(yè)的數字化轉型提供資金支持。
去年,法國與谷歌公司發(fā)生糾紛,原因是法國政府計劃征收“谷歌稅”——對谷歌從顯示在搜索結果邊旁的在線廣告中所獲收入征稅。今年2月,糾紛達成和解,谷歌同意創(chuàng)建一支6000萬美元的基金,幫助法國媒體組織發(fā)展數字業(yè)務。據估算,通過新增該稅,法國每年可增加收入8600萬歐元。政府將把這筆錢用于補貼和扶植“法國制造”的電影、音樂、藝術等文化產品,鼓勵和保護文化創(chuàng)新。
法國人認為,“文化例外”政策從一定意義上,保障了文化產品的質量不下降。如今,人們尤其是年輕人,愿意花費高昂的代價購買硬件設施,但卻沒有養(yǎng)成購買互聯網文化產品的習慣,習慣于瀏覽免費網頁,長此以往會導致文化產品質量的下降。征稅將調整兩者關系,使其能共同分享文化產品帶來的價值利益。在法國,無論是放映藝術實驗電影,還是經營獨立書店,均得到政府多種手段的扶持。
在圖書稅收方面,奧朗德政府的做法是將圖書增值稅由薩科齊任內的7%回落到以前的5.5%,并設法保持獨立書店的存在和運轉。獨立書店是法國傳統(tǒng)文化的重要象征,為避免被大型連鎖店競爭淘汰,法國政府創(chuàng)設了特殊擔;饳C制,以低利率或者延長貸款期限等方式幫助獨立出版商和獨立書店從銀行獲得更優(yōu)惠的貸款。同時政府在今年決定追加900萬歐元扶持實體書店的發(fā)展和幫助發(fā)展有困難的獨立書店。
“文化確實不能被當成普通商品對待,”名為“Himmelmeer天洋”的網友認為:“文化有其獨立性,理想狀態(tài)的文化應該獨立于政治,獨立于市場。”“北大彭鋒”也認為,對文化多樣性的危害,不是市場,而是對普遍性的追求。問題是如何在追求普遍性的同時庇護多樣性,文化也沒有例外。
面對法國的“文化例外”政策,雖有不少網友認為市場機制不具備評價文化產品特殊價值的能力,但也有聲音持反對意見:“文化是動態(tài)發(fā)展的過程,而不是一個恒定靜止的狀態(tài)。文化間自由競爭,促進文化演進,才是最好的保護文化的方式。文化例外只會讓這種文化漸趨羸弱,并最終被強勢文化吞沒。”
友情鏈接: